2017年WIPO域名搶注案件創下新高
- Right IP Adviser
- 2018年3月1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日內瓦, 14-03-2018
PR/2018/815
2017年,商標所有人根據《統一功能變數名稱爭議解決政策》(UDRP)向產權組織提起的案件達到3,074件,創下新高,三個產業——銀行和金融、時尚業、互聯網和資訊技術——在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下稱“產權組織中心”)受理的功能變數名稱搶注爭議中占到近三分之一。(附件一和附件四)
與新通用頂層網域(gTLD)有關的功能變數名稱搶注爭議在2017年產權組織的案件量中所占比例超過12%,共涉及6,370個功能變數名稱。在所有的新通用頂層網域中,涉及.store、.site和.online的註冊是爭議中最常見的。(附件二)。2017年,新增.EU(歐盟)和.SE(瑞典),隨之有76個國家代碼頂層網域(ccTLD)註冊部門指定了產權組織的功能變數名稱爭議解決服務,國家代碼頂層網域在產權組織2017年受理的案件總量中約占17%。
產權組織總幹事Francis Gurry說:“功能變數名稱搶注濫用網域名稱系統中的商標,損害了合法商業和消費者的利益。在搶注者使用功能變數名稱來提供假冒商品或進行網路釣魚的情況下,尤其如此,產權組織受理的不少案件都是這樣。行之有效的UNRP程式對於確保互聯網商業的信譽、防止欺詐做法而言,不可或缺。”
美國仍是產權組織UDRP案件的主要來源國,2017年提起的案件為920件,其次是法國(462件)、英國(276件)、德國(222件)和瑞士(143件)。(附件三)。2017年提交的案件中,共涉及來自112個國家的當事人。2017年,產權組織指定了來自45個國家的298名專家,使用了15種不同語言處理投訴。
投訴活動排名靠前的行業是銀行和金融(占所有案件的12%)、時尚業(11%)、互聯網和資訊技術(9%)、重工業和機械製造(8%),食品、飲料和餐飲、生物技術和製藥、電子、娛樂業、零售等各占6%。(附件四)
在2017年提起並已作出判決的近三分之一的銀行和金融相關案件中,投訴人針對的是欺詐、網路釣魚或詐騙,這在所有商業部門中占比最高。(附件五)在2017年提起並已作出判決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時尚業相關案件中,投訴人針對的是假冒,這在所有商業部門中占比第二。(附件六)
菲力浦莫里斯公司在投訴人名單中居於首位,提起了91個案件,其次是米其林、伊萊克斯、安德列·特諾夫斯基(聊天輪盤)、賽諾菲、錫安銀行(Zions Bank)、家樂福、維珍、雅高、巴斯夫和樂高。(附件七)。
2017年,產權組織推出了產權組織案例綜述的最新版。它是向產權組織提交案件的基本工具,涉及100多個主題,介紹了產權組織在UDRP案例和網域名稱系統方面的多種發展態勢。
自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1999年處理了第一起UDRP案件以來,產權組織受理的案件總量於2017年突破了3.9萬大關,涵蓋73,000多個功能變數名稱。(附件一)
知識產權爭議
2017年,產權組織中心受理了52個調解和仲裁案件,84個針對不同類型知識產權爭議的斡旋請求。(附件八)近年來,與專利相關的爭議最為常見,其次是資訊和通信技術、商標、版權方面的爭議。歐洲仍是最常見的當事方所在地(51%),其次是北美、亞洲和拉丁美洲。(附件九)產權組織組織案件涉及的交易包括研發協定、分銷協定、軟體協定、電影聯合制作協議和不披露協定。
產權組織調解是最常訴諸的程式,其次是快速仲裁和仲裁。在這些案件中,越來越多的案件涉及爭議發生後提交的非契約性爭議,包括在國內法院或成員國知識產權局已經啟動的懸而未決的案件。
2017年,包括跨國公司和中小型企業在內的公司是使用產權組織調解與仲裁服務最為頻繁的使用者,其次是個人、研究機構和高校,還有版權收費協會。近60%的案件包括也使用產權組織PCT、馬德里和海牙各體系的當事方。
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利用先前與其他成員國業已形成的類似合作關係,於2017年啟動了與12個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版權局的協作項目。合作選項包括設立替代性爭議解決(ADR)框架、組織培訓和宣傳、管理案件等。(附件十)
產權組織中心發佈了《產權組織FRAND替代性爭議解決辦法指南》,為圍繞涉及標準必要專利(SEP)的公平、合理、非歧視性(FRAND)的條款的爭議提供便利。產權組織《2017年世界知識產權報告》指出,在1990年以來全世界提交的專利中,多達35%與智慧手機有關,智慧手機專利申請中有較高的比例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產權組織FRAND替代性爭議解決辦法指南》涵蓋了當事方在替代性爭議解決程式中需要考慮的要素,並圍繞如何將FRAND相關爭議訴諸產權組織程式以替代法院訴訟,提供了定制的示範提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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